展览展示商业街步行街在各地像雨后春笋般的展开,但都投入大、产出少,不如预期,究其原因:对步行街业态属性(或个性)不了解:步行街是市民逛街休憩的场所,属一般性消费(大众、中档或以下),应以“大文化”为商品主流,并结合大量专卖店或特色大店(含咖啡店、速食店等)甚至专业店以活络市场。过于重视硬件,其街道的设施虽以到位,唯欠缺一些自然悠闲的气氛(如公共电话、休息椅、广场演示场等)。仍出于对“规格”概念的欠缺:街道宽度与长度比率,幅地不广,规模不够店铺的长宽高的面积总量不足。赢理念不足,尤其经营户过于自私及狭隘心态。主导者如有更好的商业意识,应在前期规划时,与开发商充分的沟通,且提出具有主导性的主题方案,并对商业的理解与品牌的建立有共同的认知。
商业街一般都属好地段,人流量大,是地铺与住商的结合体,马路不宜过宽(超过30m),人行道不能太窄或不平坦,可有密集的大树,但忌讳高隔离栏杆。发挥街长优势,越长开发深度越深(即不怕深),从开发商的角度,地铺的效应规格可以宽是长的3倍(一般业主总以为门面越宽而深度越浅好,忽略其房产也贵),设若街长是100m,地铺宽8m是12.5间,6m是16.6间,5m是20间,后者的商业氛围浓烈组合优势越强。地铺规划时其单位规格的参考,一个品牌一般需求的面积为60 m2-80m2 ,即宽是6m,则深是12m或宽是5m,则深是14m,如有大店,以2个单位打通即可。地铺周边的环境,将对整体商家的经营起到连动作用。硬体立面可统一但地铺门面不宜,否则街景单调,店铺风格难展现(也是资源浪费,甚至有业主要求租户保留门面)空调位置的预留,限制置放店头与大门的内开规定(或永设计手法如店的门头线退缩,销售面积仍不变,而强行灌输3赢理念)对整街的动线畅通与景观形象是整体商户所必须诉求的共同效应。地铺二层的开发要领(或三层),步梯与通道置于店尾或属卖场外(便于管理与利用),而现行都置于店前或店中间,如有门店能营业到二层,则自行另开内梯,如专卖店等。